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浙执药协〔2023〕2号)文件精神,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开展网授和面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取得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含中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继续教育学时
全年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的必修内容不少于45学时,选修内容不超过15学时。
3.培训安排
网授安排: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报名时间 |
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 |
进入浙江药师网选择“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培训平台” |
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 |
备注:1、执业药师可先在浙江药师网上缴纳会员费,成为会员后,可在平台上免费学习12学时专业科目。 2、执业药师同时可在平台上免费学习公需科目。 |
面授安排: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2023年6月5日 |
6月6-9日 |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
2023年10月23日 |
10月24-27日 |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
2023年5月22日 |
5月22-25日 |
舟山博雁假日大酒店(舟山市定海区气象路288号) |
面授学员公需课可在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完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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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费标准
公需科目免费学习。
专业科目面授300元/60学时(20学分),网授260元/60学时(20学分)。资料费30元/人。
学费按学员实际参加必修、选修学时数计算。即面授费用=300元/60学时×参加面授实际学时数;网授费用=260元/60学时×参加网授实际学时数。
5.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继续教育学时由浙江药科职业大学负责登记,由省执业药师协会审核生效。网授培训完成后(含面授公需科目),次日起可在浙江药师网查询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学分。面授培训完成三日后可在浙江药师网查询专业科目学分。
新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或初次参加我省继续教育的学员,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之前,登入浙江药师网“个人管理中心”进行个人信息输入和修正。网页显示“信息未审核完成”的学员需将证书原件拍照发送至电子邮箱(zhejiangyaoshi@126.com)审核。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2316
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县大道东段888号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邮编:31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