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南(试行)》(浙人社办函〔2020〕9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3 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制定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试行),现公示如下: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成本包括考场租赁、设备使用、考务保障(报名、考场布置、监考、设备调试、耗材、安保等)、题库建设、组卷、试卷印刷、阅卷、证书印刷及发放、考评费、考试系统的技术支持与运维等发生的费用。收费标准中公示的费用不包括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级认定考核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理论知识可采用网络和笔答形式,操作技能采用动手操作+笔答形式。
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费用项目和标准(试行)
计费单位:元/人/次
职业(工种) |
技能等级 |
理论 |
实操 |
合计 |
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 |
五级 |
100 |
730 |
830 |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收费标准持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8578943@qq.com。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74-88222710。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