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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药炮制工技能认定考核费用标准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5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南(试行)》(浙人社办函〔20209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3 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制定浙江药科职业大学中药炮制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试行),现公示如下: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成本包括考场租赁、设备使用、考务保障(报名、考场布置、监考、设备调试、耗材、安保等)、题库建设、组卷、试卷印刷、阅卷、证书印刷及发放、考评费、考试系统的技术支持与运维等发生的费用。收费标准中公示的费用不包括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级认定考核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理论知识可采用网络和笔答形式,操作技能采用动手操作+笔答形式。

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费用项目和标准(试行)

计费单位:元//

职业(工种)

技能等级

理论

实操

合计

中药炮制工

五级

100

700

800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收费标准持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8578943@qq.com。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74-88222710。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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