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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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非学历教育项目收支预算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2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学校2024年项目申报的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非学历教育相关规定等要求,为做好继续教育学院2024年预算编制项目预算申报,特将各二级学院需申报的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学院发展和建设实际,合理安排经费,确保预算的完整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非学历教育项目收支须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办学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分配。

二、编制要求

各学院在编制预算草案时,结合本学院2024年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及2023年实际收支情况,合理预估2024年继续教育非学历项目收入、支出金额。

(一)收入预算

非学历教育收入是指由各学院作为办学单位自主开办的项目收入;或各学院与校外机构合作开办的项目收入。

各学院在编制收入预算时,以“合规、完整、准确”为原则,要做到应编尽编,并提供收入相关依据。

学院举办的各类非学历教育项目,有明确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如浙江省省级机关的培训项目,项目收费以不高于550//天的标准收费(浙财行〔202213 号);没有明确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培养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二)支出预算

非学历教育支出是指由各学院作为办学单位自主开办的项目所需支出的费用,一般包括项目所需支出的场地费、师资费、餐费、租车费、资料费等,如需住宿的,还需有住宿费等。

三、报送要求

各学院要切实提高对申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到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预算编制与学校发展相适应,与有关政策相衔接。上报的预算,应充分论证通过。

各学院将填报完整的《2024年非学历项目预算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于6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并将电子表格发送到钉钉。联系人: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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