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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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征集2023年度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7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我校优质教育资源,遴选和培育一批具有学校办学特色的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推动我校非学历教育工作特色化、品牌化与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校征集2023年非学历教育特色培训项目工作,并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学历教育培训性质

非学历教育是指以学校名义,利用学校资源开展的不颁发学历文凭和学位证书的办学活动。主要包括各类高层次研讨班、研修班、进修班以及大学后继续教育的各类培训班、辅导班和短训班等。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依托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与建设医药特色鲜明的一流职业本科院校发展定位相一致。

三、项目要求

1.系统性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继续教育规律和非学历教育培训特点,科学设计培训课程,选配专业师资团队,保证培训内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创建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品牌。

2.前瞻性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围绕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领域、新主题,鼓励学科交叉。

3.独特性

紧扣学院学科特色,在项目立意、课程设计、教学模式等方面体现创新性、独特性和标志性。

4.效益性

通过对市场的调研与分析,充分考虑培训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做好可行性分析,具有可持续性。

四、其他相关要求

1、专业技能针对性较强的专题培训主要面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政干部和“四品一械”相关企业的从业人员,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实操等开展长短期专题培训;普及医药、食品、中医药文化等相关的知识的技能培训,主要面向普通大众。

2、各学院需结合本学院师资优势,发挥学科专业特色,设计培训项目及课程。教学形式除讲授式线下教学外,也可设置线上教学、研讨式情景模拟教学、体验式现场教学等。其中申报线上教学的项目,在申报同时还需要同步建立在线教学资源库。

3、各学院对申报项目的办学教学内容全面负责,享有自主决定课程方案、教学管理和支配办学收入等权利,履行依规报批、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等义务。项目申请通过审批后,继续教育学院将申报表审批件反馈给申报单位并对外统一发布招生信息、进行招生宣传。二级学院在项目获批后应按照项目要求、培训方要求完善教学计划,协调任课教师时间。

4、各学院(基础学院除外)申报不少于2个培训项目,每年培训人次按学生数的2倍计;基础学院申报不少于2门关于基础学科类等的公共课程。

五、征集对象和征集时间

征集对象为学校各学院。同时欢迎各学科带头人、广大教师结合本人研究方向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工作。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430日止。

请各学院积极开展项目论证并申报,每项申报须提交《项目申报表》纸质件2份和电子稿1份。纸质版《项目申报表》须按格式要求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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