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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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药科职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27  点击次数:

一、学校概况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是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置,由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全国第一所药科类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全国药监系统唯一一所本科院校,全省第一所公办职业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1410亩,建筑面积36.12万平方米。学校设有药学院、中药学院、护理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19人,教职员工651人,聘请行业企业兼职教师238名。75名教师获得省市药品GMP、GSP、医疗器械规范检查员资格,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151人才”、宁波市领军拔尖人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等杰出教师。

学校聚焦医药产业和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坚定职业本科教育类型定位,坚守医药行业办学特色,坚持产教融合办学路径,秉承“厚德厚朴、励志远志”的校训精神,培养 “厚药德、明药规、强药技、懂智造、接国际”的高素质医药类技术技能人才,围绕“职教本色、医药特色、监管底色”,打造“三色”专业群。“基于产教融合的药学类人才‘三药’职业特质培养模式建立与实践”项目获得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22年获批药学、护理学等首批职业本科专业16个,专升本专业13个,成为全国职业本科院校药学类专业设置最全、招生人数最多的院校。

二、招生专业

目前,浙江药科职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只招收高起专层次的学生。2023年拟招生专业见下表: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培养层次

学习形式

最低修业
年限

入学方式

考试科目

1

化妆品技术

高起专

函授

3年

成人高考

语文、数学、外语

2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3

药品经营与管理

4

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

5

中药学

*最终招生专业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上线人数不足2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考生一般应当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本省户籍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如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市、县报名,须出具报名所在地的社保证明。外省户籍考生若因工作等原因需在我省报名,可凭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所有参加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方法

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网上缴费、考试结束后网上确认志愿的方式。

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一般为9月上旬(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zjzs.net),打开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s://cr.zjzs.net)进行报名。

五、考试与录取

1、考试时间:10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考试科目:各科目考试均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命题。高起专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3、录取原则: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4、对于录取考生人数不足开班要求的专业,学校在征询考生和教学点意见基础上有权调整到本校相近专业或本部就读。

5、上述涉及2023年全国成人高考的具体安排和规定,最终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通知和政策为准。

六、毕业与学位

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按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浙江药科职业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文凭。

七、学制与学费

1.学制:最短学习年限3年。

2.学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 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为:3000元/生.学年。

八、学习形式

采用面授教学、网络教学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面授以线上授课为主。面授教学每年分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春季安排在3月到6月,秋季安排在9月到12月。

九、报名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574-88222710

招生咨询QQ群:189157307

地址:浙江药科职业大学鄞州校区,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报考其他教学点的请和相关教学点招生老师联系。

宁波教学点:宁波市九三专修学校

招生咨询电话:0574-87368916  0574-87282556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137号红帮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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