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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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学习贯彻落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0  点击次数:

近日,继续教育学院召开专门会议,专题学习教育部近期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分管校领导、校工会主席金辉与会指导,学院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沈燕丽主持。

学习会上,分管校领导金辉从非学历教育管理体制、办学职责、业务范围界定,特别是办学过程中涉及项目立项、招生宣传、合作办学、合同签订、教学管理、财务管理以及监督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释与解读。他指出规定是1990年以来教育部在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领域出台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也是历史上针对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要求最系统、管理最严格的一份文件,为学校非学历继续教育未来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努力方向,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和管理规范。规定针对性强,指导意义重大,充分说明党和国家对新时期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更加关注,提出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举措更实,规范办学、内涵发展的导向更加明显。下一步继续教育学院一定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入研读管理规定,深刻领会规定精神,用规定指导好非学历教育工作。

沈燕丽指出,下一步学院要切实履行好非学历教育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根据规定配套制订好学校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要严格落实责任,从立项招生、合作办学、教学管理、财务管理、条件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明确各自职责,扎实推进学校非学历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全体学院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谈了学习体会和意见建议,并就下一步的更好的贯彻落实规定进行了探讨。学院将坚决贯彻落实好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非学历教育办学政策的新规定新要求,积极对接国家战略与社会需求,迅速抢抓发展机遇,以规范为基,不断创新实践推动学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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