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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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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1次会议精神,本校教师免费参加本校执业药师专业课继续教育。公需课继续教育务必自行在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完成学习(详细操作见浙药继续教育学院公众号--公需课学联手册)报到时间:20231023日 报到地址:鄞州校区南门门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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